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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举办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和组织竞赛优胜者参加红色之旅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9-10-27  点击:475次

兴学组办字〔200936

 

关于在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举办科学发展观

知识竞赛和组织竞赛优胜者参加红色之旅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医院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办《关于在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举办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和组织百名竞赛优胜者参加红色之旅的通知》(赣市学组办字[2009]58号)精神,现将认真组织好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参加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和组织优胜者参加红色之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举办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和组织竞赛优胜者参加红色之旅,进一步加深基层党员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大意义的理解,强化基层党员的党性观念,引导基层党员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为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参赛对象、名额及优胜者产生办法

1、参赛对象为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的全体党员。

2、参加红色之旅的竞赛优胜者名额分配:市委学习实践办分配我县优胜者名额7名,其中村、社区6名党员,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医院、“两新”组织中党员1名。

3、竞赛优胜者产生办法:(1)按照竞赛成绩自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额满为止。(2)如得满分者超过分配名额,则在得满分的竞赛者中通过抽奖方式确定。

三、知识竞赛内容

知识竞赛内容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知识竞赛和红色之旅的时间安排

10月20日,在赣南日报刊登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试卷和答题卡。

10月21至10月28日,各乡镇区党委学习实践办将竞赛试卷和答题卡分发到所属参学单位党员(含中小学校、乡镇医院、“两新”组织党员),党员填好答题卡后由乡镇区党委按机关、村和社区、中小学校、乡镇医院、“两新”组织分类收集上交至县委学习实践办。

10月29日至11月1日,县委学习实践办组织人员进行阅卷,并按规定方法和名额确定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优胜者。

11月2日,县委学习实践办将答题卡和确定的优胜者名单上报市委学习实践办。

11月3日,市委学习实践办通报百名竞赛获胜者名单。

11月5日至11月7日,组织优胜者参加红色之旅(从赣州市出发→井冈山→兴国县→于都县→瑞金市→赣州市)。

五、组建竞赛组委会

主任:邹常军

执行主任:吕敏

组委会成员:谢江平、郭声文、曾海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曾海长,成员:刘和亲、李建民、刘清春、曾维忠、刘衍金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举办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和组织百名竞赛优胜者红色之旅,是市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这次竞赛活动和红色之旅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确保第一阶段工作成效的一个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发动,覆盖全体,确保活动取得满意效果。

二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把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活动作为一次对基层党员科学发展观和党性修养知识的大学习、大培训、大检阅、大提高,全面动员和组织基层党员积极踊跃参加,并要求基层党员独立完成答题卡填写,参加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的基层党员必须占基层党员总数的80%以上。要严肃纪律,防止出现指定专人做好答题卡供参赛者相互抄袭等现象。县委学习实践办将随机直接抽查到具体参赛者,对抽查中发现覆盖面不广、请人代做等问题及达不到参赛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落实责任,加强保障。各乡镇区党委学习实践办要具体组织实施好本次活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每项具体工作,尤其要督促好各支部及时将答题卡发放到基层党员手中,并按时将答题卡收集、分类、上报,优胜者名单确定后,要按要求做好参加红色之旅的优胜者的组织联络工作。

 

中共兴国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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