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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医中心积极拓宽补偿路径,与相关单位签订直补服务协议书
来源:  加入时间:2009-08-17  点击:518次

    日前,为认真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方便我县及邻近兄弟县边远山区参合农民获得补偿,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有效促进我县新农合制度良性运行,县农医中心分别组织梅窖卫生院、兴江卫生院与宁都县农医局签订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服务协议书;社富卫生院、龙口卫生院与赣县农医中心签订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服务协议书;宁都县青塘卫生院、赣县三溪卫生院、南塘卫生院与我县签订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服务协议书。

    按照协议书规定,参合农民在签订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直补服务,补偿按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偿。这项措施的实施,极大的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报帐,提高了参合农民补偿比例和受益程度。

    与此同时,我县农医中心还与部份省、市级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机构直补协议书。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17所,分别为:赣州市中医院、赣州市启明星眼科医院、赣州市民生结石病医院、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协和五官科医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三康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州市新华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东河医院、赣州市济民医院、赣州市现代泌尿专科医院、赣州市康复医院、赣州市东方手足外科医院。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9所,分别为: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儿童医院、江西省胸科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江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江西省精神病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县农医中心 罗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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