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卫发[2006]17号 各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聘用合同的管理,根据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字[2005]205号、赣州市人事局赣市人字[2005]167号文件和省、市《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年继续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第三轮全员聘用。各单位要根据岗位职数和工作需要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二年一轮(2005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止)。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按时地做好签订工作,完善聘用手续,迎接7月份市、县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检查。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于5月30日前派专人到卫生局人秘股领取《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6月20日交回一份卫生局备案。 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编号: 江西省事业单位 聘 用 合 同 书 聘用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江西省人事厅印制 说 明 1、本聘用合同书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2、本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4、本聘用合同书一式叁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5、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二)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乙方的岗位报酬标准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乙方工作报酬的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如下: (二)乙方调整工资、奖励以及资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在聘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公(工)非因公(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地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健险金、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单位自行条件酌情给付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具体办法和标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