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兴国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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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加入时间:2006-06-21 点击:56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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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卫发[2006]15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兴国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虞标
常务副组长:何小红
副组长:陈星明、胡礼坤、钟时桂、曾广章、黄敏生、谢兰茂。
成员:杨兴玉、廖石明、黄庆生、李美兰、陈智明、陈惟珍。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何小红(兼)
副主任:杨兴玉、廖石明、黄庆生、陈惟珍。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整规组、督导组和案件组。
综合组组长:杨兴玉; 成员:钟辉
整规组组长:廖石明; 成员:刘小燕
督导组组长:黄庆生; 成员:陈智明
案件组组长:陈惟珍; 成员:李加兰
附件:兴国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兴国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为使我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参照赣州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的分工要求,现就兴国县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作如下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二)分析研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
(三)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领导小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二)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
(四)督促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六)完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负责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档案;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的职责
(一)综合组
1、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综合与分析,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2、负责与市卫生局、县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的联系与沟通;
3、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
4、负责对外宣传;
5、协调、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6、提供后勤保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规组
1、负责解答有关法规、政策问题;
2、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研究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4、建立治理商业贿赂联系点,帮助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工作经验,推动各单位开展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导组
1、负责对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抽查;
2、定期报告和通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案件组
1、负责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梳理群众来信来访,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
2、负责与检察、监察、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3、负责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档案;
4、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5、负责收缴商业贿赂财物,设立收缴商业贿赂帐户;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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