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国县卫生局“和谐110”联动服务应急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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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加入时间:2006-06-21 点击:29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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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建设和谐平安兴国活动的开展,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推行“和谐110”联动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支持乡镇“和谐110”联动服务,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特制定卫生局联动服务应急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卫生局联动服务应急分队。
队 长:陈虞标 县卫生局局长
副队长:陈星明 县卫生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杨兴玉 县卫生局人秘股股长
廖石明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李美兰 县卫生局防保股股长
黄庆生 县卫生局计财股股长
康少华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杨保荣 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副局长
二、服务内容
1、接受乡镇“和谐110”指挥中心有关医疗救护、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
2、及时组织卫生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
3、处理涉及卫生部门职能和服务范围内的其他事项、综合治理工作等。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协同配合。联动服务应急分队要加强与乡镇“和谐110”的联系,在组织、思想、工作措施及人财物等方面为联动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要密切配合乡镇“和谐110”指挥中心的工作,积极履行卫生部门职能,及时为乡镇服务,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2、明确职责,有求必应。服务应急分队实行逐级工作负责制,即成员向副队长负责,副队长向队长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步调一致,分工配合,团结协作的应急服务机制。各成员对涉及各自职能科室业务范围的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在医疗救护、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等方面承担的具体职责,做到乡镇“和谐110”对卫生部门的具体求助,有求必应,有求必助。
3、规范运作,服从调度。县卫生局联动服务应急分队在接到乡镇“和谐110”指挥中心求助电话后,联动服务应急分队应及时协调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及时赶赴求助所在乡镇处理。原则上,到达现场的时间城区不超过半小时,山区乡镇不得超过2小时。对涉及急、难、险、重的求助事项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由联动服务应急分队队长或副队长亲自带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人员要在乡镇“和谐110”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下,配合乡镇机关联动小组开展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撤离,群众不满意不收兵,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属于卫生部门答复解决的,应当场向群众承诺时限,以取信于民。
四、责任追究
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联动服务应急分队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把联动服务工作当作转变机关干部作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效手段,狠抓联动责任制的落实,对不按联动服务要求配合乡镇做好联动服务工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对贻误战机、恶化事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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