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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国县卫生局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加入时间:2006-04-18  点击:541次


                         兴卫发[2006]11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兴国县卫生局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兴国县卫生局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兴国县卫生局

                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赣州市卫生局印发《赣州市卫生局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全县卫生系统被列入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重点督办单位,为确保我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按照强化主体,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积极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卫生行为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平安兴国,共创富民兴赣大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要以从严治政,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克服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以促进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为目标,重点解决影响发展环境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不作为。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患者、服务对象及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或置之不理,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的问题,如:按规定该办理的事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该监测的不监测,该诊治的不诊治等等;二是行政乱作为。解决卫生监管不规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盛气凌人,欺压服务对象的问题,如: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按程序执法,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等;三是服务态度差。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为服务对象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四是办事效率低,解决推诿扯皮,作风拖拉疲沓,不按承诺时限和标准办事,不按规定时限落实各项卫生政策法规以及工作部署、工作任务的问题;五是为政不廉。解决以权谋私、以医谋私、收“红包”、得回扣、滥检查、开大处方、弄权勒索、“吃、拿、卡、要”的问题。要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推动我县卫生系统机关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卫生行风进一步好转,真正实现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三、方法步骤

今年全县卫生系统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3月20日―4月20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卫生局印发的《赣州市卫生局2006年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我县卫生局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县卫生局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虞标;副组长:陈星明、何小红;成员:杨兴玉、黄庆生、廖石明、李美兰、陈惟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小红(兼)。具体抓好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督查。

3、召开动员大会。一是开好局党组及局长办公会,认真研究部署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二是开好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发动;三是召开全县卫生系统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动员大会,各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邀请县城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部署今年全县卫生系统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4、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进行公开承诺。县卫生局主要是向社会、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内容包括:为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提供服务的内容(项目)、标准、程序和时限以及违诺责任,接受投诉的地点,投诉电话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21日―10月31日)

1、开展问卷调查。上门走访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县监察局以及县直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门诊和住院病人,企业和个体饮食店(摊)主要服务对象,宣传医疗卫生工作,发放调查问卷,征询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2、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单位及相关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3、开展明查暗访。按照“不预定时间和地点,不先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原则,采取看、访、听、问、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局机关职能股室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和质量,工作效率,政务、院(所、校、站)务公开,行业作风,服务承诺,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

4、认真梳理,实行销号整改。对群众投诉和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反馈及各种座谈会、调查测评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以《抄告单》和《督办函》的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各单位要针对《抄告单》和《督办函》提出的内容建立台帐,及时进行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单位或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时销号整改。

5、开展重点问题查处。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从政从医不廉等重要问题的投诉,实行“随时投诉、随时受理,随时查处”,及时解决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有诺不践,有错不纠,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总结评估阶段(2006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开展总结和自评。11月底前县卫生局各职能股(室)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全年的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效果组织内部测评、评估,并按时将总结测评、评估情况报县卫生局优化办。

2、迎接检查和测评。卫生局机关、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3、参加点评大会,12月份,我县召开总结大会进行点评,对流于形式走过场没有达到检查要求的,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向社会、群众重新承诺,限期整改,下一年度继续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的重点督办单位外,对检查中问题较多,影响较大,导致整个系统测评不合格的,还要追究各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县政府今年将全县卫生系统列为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的重点督办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兴国的迫切要求。对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树立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今年的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创群众满意医院”和“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联系卫生部门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机关政务、院(所、站、校)务公开公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确保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由县卫生局党组统一领导,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卫生局纪检组组织协调,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卫生局成立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和组织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要认真研究,层层召开动员会,专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县卫生局汇报,切实解决好本单位的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圆满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县卫生局决定,要将各单位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与年终考评挂起钩来,作为年终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指出的影响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县卫生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摸清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要坚决纠正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和其他卫生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回扣”、“红包”的行为,扎实开展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活动;二是坚决纠正不依法依规办事,不按程序执法,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吃、拿、卡、要”的行为;三是采取措施,确保政务、院(所、站、校)务公开公示,县卫生局机关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开设政务、院(所、站、校)务公开公示栏,将办事的流程、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四要想方设法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县卫生局今年出台和落实单病种价格公示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出台公示单病种最高限价,要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和单位的承受能力,积极研究探索开设济困病房或病床的做法,努力减轻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医药负担;五要着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服务中“冷、硬、顶、推、拖”服务意识差,甚至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行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辖区内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的化解和处理,努力减少越级投诉,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六要坚决纠正卫生部门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各单位针对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从体制、制度等深层次问题上加强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内外结合,上下联通的长效约束机制,坚决铲除滋生部门不正之风的土壤。

(四)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坚决克服“无所谓”、“差不多”和不耐烦的错误思想,要根据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要注重实效,找准问题,把握方向,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克服走过场,摆花架子的形式主义。要沉下身子,开门纳谏,设身处地为群众的利益着想,努力化解各种矛盾,解决实际问题,降低投诉率,提高满意度,以实际行为塑造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县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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