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39人死亡。温家宝总理、周永康部长分别做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12.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通知如下:
一、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职工和病友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使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职工;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的超前性工作,对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制,做到防患未然。
二、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从元月20日起,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设施、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情况;
3、灭火设施,器材的完备情况;
4、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对于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整改,真实把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凡因自查不力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六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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