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6日  星期一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兴国卫生信息网> 机构设置

 (一)人事秘书股(0797-5322715)

 负责综合协调、信息调研和卫生改革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来信来访、提案办理和后勤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审计股(0797-5317598)

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卫生事业财务决策,安排并管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事业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制订全县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卫生系统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基本建设管理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调监督世行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

 

 (三)医政股(0797-5317595)

拟定全县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推进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监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审批、注册登记和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输血工作,负责全县临床检验和临床药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广告的审核;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全县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负责派遣援外医疗队和安排进修人员,协调安排卫生系列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临床实习,协助征兵体检、干部保健和残疾人员康复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实施祖国医学的继承、发掘、整理和提高工作。

 

(四)预防保健股(0797-5317596)

负责全县初级卫生保健的日常工作;制订全县妇幼卫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实施;负责婚前检查机构的审批、发证和监督;负责全县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审批发证及质量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依法监督。

拟定全县传染病防治规划,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组织管理儿童计划免疫和重点对象的预防接种;组织开展救灾防病与中毒事故的处理,以及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抓好麻风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防治;负责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体检。对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矿山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

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医疗保健单位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了解调查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情况;提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卫生系统医务人员的处理意见。

 

(五)兴国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0797-5327860)

 “兴国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简称“兴国县农医中心”,是兴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下设经办机构。
       主要工作职责:开展基线调查,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及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乡镇农医所的指导;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同,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负责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审查和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审定;每季度定期向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负责处理参合农民的投诉;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上报;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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